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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场人至暗时刻:刚从老东家提离职,,新offer却被取消了

人力资源管理

2020-04-15 18:17

前段时间有粉丝在后台留言:您好,,去年年底的时候,,,有一家公司挖我跳槽,,,,我一看公司的平台、、岗位职级以及薪酬福利等都还比较符合预期,,,经过几轮面试我顺利的拿到了offer。。年底我向老东家提了离职,,可今年年初的时候,,新公司的HR发来消息称,,,,由于公司经营和组织架构调整,,要收回我的offer。。

疫情期间我已经跟原单位辞了职,,,,新公司又收回了offer,,实在气不过,,,请问该怎么办????特殊时期跳槽,,又被新公司“放了鸽子”这种事,,,放在谁身上都再憋屈不过了。。但今天我们的主要内容可不是“控诉贴”,,而是希望我们在遇到这种事,,,或者身边朋友遇到这种事时候,,冷静下来想一想具体该怎么办,,,这一点无论是对用人单位还是求职者,,,都很重要。。。。

今年我们就来好好聊一聊,,,,offer被取消那些事。。。

01、、offer被收回,,可能有哪些原因???

如上文所提到的例子,,,被用人单位取消offer确实很糟心。。。但被取消offer,,,也不一定是用人单位的原因。。

曾经某求职者应聘某大厂,,,由于担心影响面试,,,,所以造假了离职日期,,,,隐瞒了两个月的职业空白期。。。最终虽然offer发了,,但后期的背调过程中被HR查到,,,,直接取消了offer,,,并且拉入了企业的招聘黑名单。。

其实用人单位对取消offer所需要承担的法律风险心知肚明,,鲜少随意对待的。。。而且,,关于offer被取消,,,出现比较多的是以下三个原因:

1、、重要岗位,,候选人的背调结果不尽人意,,,,或者查出候选人有造假的嫌疑,,,故导致单位冒着风险取消了offer
2、、、单位内部组织架构调整,,,该岗位收编紧缩,,,,招聘决策不够科学;
3、、、、个别单位不注重诚信,,倾向于选其他人,,,但岗位空缺有限。。。。

所以说,,,,作为职场人,,,,被取消offer先不要急着生气,,维权之余,,,问清楚原因同样更有助于我们重新出发。。

02、、、offer被收回,,,,企业有哪些风险???

有些公司可能会认为,,,,我既然没有跟求职者达成雇佣关系,,,,那么我就不受《劳动法》和《劳动合同法》的约束,,发放offer和取消offer有着绝对的自由。。。

正因为这种猜想,,,,所以有个别单位对于offer的发放和取消很是随意。。不过在这里不得不提示一下,,,,对用人单位而言,,,,除了《劳动法》和《劳动合同法》外,,,作为公司仍旧受其他法律法规所约束。。

尽管候选人接到offer未入职,,无法与用人单位形成雇佣关系,,但offer本质上属于合约的一种。。。因此,,,offer的无故取消则涉及到违反《合同法》的嫌疑,,单位很可能需要因为“缔约过失责任”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。。。

再有,,,,一家公司的信誉不仅体现在产品和服务上,,,,更体现在他们对待员工和求职者的态度上。。。。随意取消求职者的offer,,,给求职者带来一定的损失,,,,也会令其雇主品牌大打折扣。。互联网时代,,,单位如此不重视自己的信誉,,,,也有可能严重损害品牌形象。。

03、、、企业单方面撤回offer,,求职者该如何维权???

在我们日常的工作生活里,,如果出现劳动纠纷,,许多职场人首先会想到一个词:赔偿金。。。。

但这种情况适用于未入职已接offer的情况吗????

我没有与用人单位形成雇佣关系,,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取消了offer,,我是不是就只能吃闷亏了??

答案是:不会的。。

正如前文所提到的《合同法》,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四十二条规定: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,,给对方造成损失的,,,,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。。。。

若单位有以下三种情况发生:
(一)假借订立合同,,恶意进行磋商;
(二)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;
(三)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。。

则会构成“缔约过失责任”的法律依据,,,,求职者完全可以以此为由向用人单位提起诉讼,,,,赔偿求职者因此造成的损失。。。法院则可能会根据具体案情酌情确定一定的工资作为损失赔偿标准。。。。

此外,,,,关于赔偿标准,,法官考量的标准一般包括劳动者是否系在拿到offer后才从原单位辞职还是本来就待业在家、、、新用人单位取消offer的过错程度、、、劳动者的工资水平、、、、劳动者再就业的难易程度等等,,,求职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协商调解的空间也比较大。。。。

04、、企业想撤回offer,,,该如何友好地说“再见”????

职场的圈子其实非常小,,,,无论是求职还是雇佣,,,,都要恪守原则,,保持真诚和底限,,,,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上达成良好的合作,,不给双方造成负面影响。。

但在职场社会里,,,未雨绸缪永远要好过临场发挥,,所以,,关于offer的发放与取消,,,,最好在最开始就想办法将风险降到最低,,做好沟通和预警工作。。。一旦招聘工作中不得已需要解除offer,,用人单位最好做到如下几点:

1、、若是用人单位因自身的原因需要取消offer,,要向候选人阐明取消offer的原因,,最大程度获取求职者的谅解;
2、、尽可能在发放offer之前,,向求职者阐明哪些因求职者自身原因(比如不诚信等)会导致offer取消,,并不予赔偿;
3、、、、若涉及到赔偿,,,,积极主动沟通协调,,,,避免给公司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;
4、、、、审慎发放offer,,,认真对待招聘决策。。

本文参考资料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、、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、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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